我待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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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君子远庖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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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的女子,千姿百态。

明艳的,有明艳的魅色;典雅的,有典雅的贵气;爽利的,有爽利的果决;清冷的,有清冷的仙逸……花开千朵,各表一枝。

而陈盼之,是舒舒朗朗的那一种。

她的气质最像冬日午后洒进窗台的阳光,并不热烈,只是安安静静的,让人周身温暖。

小孩子最会看人。

人类的幼兽,不思少想,但天赋奇禀,最识接近善意的捷径。

平日里谁抱都不安分的小霸王,窝在陈盼之怀里时就偏偏乖得像只肥猫儿。

宋谕已经到了鬓生白发的年纪,见过的人面无数,遇过的世事千遭。

但每每看到陈盼之待大宝悉心周到的温柔之态时,她都不禁要诚心实意地叹一句宜室宜家。

这样好的女孩子,真不知道她家有没有这福气娶到。

宋谕坐到宋景明旁边,收起了玩笑打趣,神色认真地对侄子轻声交代:“差不多了就带给你母亲看看吧,让她安心。你知道,他们心里是盼着你成家的。”

陈盼之正和大宝玩得不亦乐乎,宋景明看了好久,久得他脑海里也绘出了画面——客厅小室,初冬午后,言笑晏晏,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他曾也做好了孑然一生的准备,但如今,“成家”二字存作了他的愿望。

“姑妈,我明白。”宋景明抱以同样认真的神色,末了又添一句,“谢谢您。”

谢谢您,把她带来我身边。

宋谕微微叹着笑了一声,拍了拍侄子的肩头:“臭小子,谢什么!”

转眼夜色又深,大宝被奶奶抱着依依不舍地和漂亮姐姐挥手泪别。

可他小叔叔毫无不舍之意,心里还暗暗决定,下次得趁这小子不在的时候才能带陈老师来。

平时也没见他这么粘人!

旧式的楼道总是昏黑。

崭新的声控灯装在这里也总是变得迟钝半拍,非要等脚步声近了,才肯吝啬地将楼梯照亮个半截,剩了半截依旧沉沦在黑暗里。

陈盼之夜视的能力本来就不太好,腿脚又不便,扶着墙犹犹豫豫地不敢下脚,总怕踩空。

她现在光光站在楼梯上,心里就要怵三分。

她很不喜欢这些带横道道的地砖贴,因为这些道道和错级的直角痕长得太像,在黑夜里让人看不清。

台阶一级又一级,她分辨得费劲,单脚撑着,单脚向下,要探不探。

就在她犹犹豫豫,心里打鼓之际,身侧伸来一只手,掌心向上,摊在她眼前。

她讶然,抬头看他。

昏昏暗暗的楼道里,宋景明的眸子里折射着光亮。

刚刚大宝是怎么唱的来着?

“一耍一耍酿晶晶~”

“来,我牵你。”

声□□哄的邀请,没有人会拒绝。

陈盼之刚刚将自己的手搭上去,瞬间就被宋景明温暖的手掌紧紧裹住。

踏实又有力。

一步一步走进亮处,再不见踌躇和不定。

已经行至平地,宋景明牵着陈盼之的手却没有放开的意思。

“再走走?”天色已晚,但时间还算早,堪堪八点半而已。

久别相聚的夜晚,怎么舍得就这样结束?

宋景明的神情还似往常一样一派镇静,但只有陈盼之知道,他握着自己的手心明明已经沁出了湿濡的汗水。

她很坏心地想着,原来宋医生你也在紧张呀!

不知怎的,察觉到宋医生倔强得可爱的心理活动后,她反而松弛了自己方才同样紧张得作乱的神经。

乖顺地任由宋景明握着自己的手,笑盈盈地仰头对他说:“好。”

芳甸路上的情人栈道,数月前樱花漫天,而今花落结果。

树下的一双人影终于也坐实了“情人”两个人。

陈盼之从前也窝在被子里偷看过不少的写满了少女心事的小说,照着上面写的,幻想过那些所谓的“和恋人必做的一百件事”。

但当被宋医生牵着吹晚风的时候,她才知道,其实没有什么必做的事。

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其实是可以什么都不必做的。

吹风、牵手、傻笑,就很甜。

两个人都是爱情里的生手,行动和言语都青涩,但是没关系,怦怦的心跳无师自通。

“今天怎么想起来煲猪脚汤?”手心里粘粘糊糊的,已经分不清到底是谁的汗水比较多。但陈盼之同样回握着宋医生的手,不想抽离。

“唔,是姑妈建议的。”一想起的下午抵达菜场前的那一通电话,宋景明就禁不住有些想抚额。

他向来远庖厨,致电向宋谕请教菜品。宋谕在电话里点名道姓“海带蹄花儿汤”。

还是那一套不知道口耳相传了几百年的“吃哪儿补哪儿”派学说,不容他置喙。

他再精通生物医理,也辩驳不过长辈的一句“他觉得补”。

那好吧,心理作用也是作用。

他认输。

于是老老实实去逛了菜场,买了蹄花儿。

“你喜欢吗?”宋景明停下了脚步,侧头问他牵着的人。

“喜欢呀!”

“还喜欢喝什么?下次给你炖不一样的。”

“嗯…我还喜欢很多!”陈盼之难得起了坏心,“春天的荠菜肉圆子汤最鲜,夏天可以喝加了薏苡仁的肉骨茶,秋天最适合炖一锅耙耙的泥鳅汤,冬天嘛排骨藕汤最好啦……”陈盼之报起菜名来眼睛亮亮得,一道又一道的“难题”砸向宋医生,毫不留情。

“唔。”宋景明努力地挨个儿记下,眉头比往日皱得都要紧一些,但还是坚持说:“好,我去学。”

宋医生认真又苦恼的样子着实可爱,看得陈盼之忍俊不禁。

她终于扬起两个人交握的手,笑得狡黠:“宋医生,你还要藏着小拇指边的水泡多久呀?”

那个小小软软的凸起,藏在宋景明的右手小拇指的内侧,陈盼之早就发现了。

焯过的猪蹄难以沥干水分,送进油锅里煎的时候容易溅起油花,估计是那时握着锅铲避闪不及才留下的伤痕。

藏着的秘密被发现了,宋景明看着自己手上那个专属于厨房新手的标记也是全然的无可奈何。

“是个小意外,下次就不会了。”

宋医生的神色看在陈盼之眼里,竟有几分像她班上做错了事的学生,眉眼低落又要求上进的模样让人心生怜惜。

“不要紧,宋医生,这些汤我都会做的呀。”陈盼之重新牵住宋医生的手,覆上那颗水泡,“你不要进厨房,你的手上,不可以有伤痕。”

宋景明惊讶地抬头,她竟然知道!

是的,陈盼之知道,而且还知道得不少。

她是中文系的师范生,对医学生的一切知之甚少。

但是在他们还没有相遇的十余年岁月里,那个叫做医学院的地方,见证了宋景明的一切。

而这一切,她想要了解。

她想要走进,宋景明的世界。

因此,在家休养的这个月里,她在网上“博览群书”,阅尽了有关医学生的小说和科普。

医院里,行走的是人间的白衣天使,暗藏的是地狱的魑魅魍魉。

肉眼看得见鲜血,看不见遍布角落的未知细菌和病毒。

而它们,才是真正的魔鬼,最擅长在人无知无觉的时候,逮住皮肤的缝隙,无情地顺脉而入。

所以你不可以有伤口,一点点也不可以。

女孩子的神色忽然变得认真,双眸比月色下粼粼的波光更闪亮,直视着宋景明的双眼,寸寸光芒都在传递着一个意思:我希望所有的风险都无法侵害你,我希望你总是安好。

连宋谕都不一定这样小心,她却将这份□□裸的担忧和牵挂写在了脸上。

宋景明心里不可谓不感动。

默了默,压下心里汹涌的震动,他握着陈盼之的手紧了一紧,看着她,轻轻说:“好。”

不过后来的日子里,陈盼之渐渐觉出,宋医生竟并不是一个老实听话的。

煎炒烹炸的样式,宋景明自知水平有限,并不多碰。

但不知什么时候爱上了汤汤水水,尤其是广式的老火汤,煎煮的少,但胜在物料丰盛,汤水醇厚又清亮。

在搭配各色食材时尤其得趣,再加上宋景明曾是协和中医圣手的得意门生,于中式药理一门研究颇深。

老火汤!对他来说简直专业对口!

于是,陈盼之在无数个改卷子改到焦头烂额的夜晚,总能看见宋医生不老实地从厨房里捧出一碗淬了某人无数时间和心力的靓汤。

她每次都掰了他的手来仔仔细细地检查,看到完好无恙后才松一口气。

直到有一次,只是因为她无意中提起想吃海螺。

宋医生次日就悄悄买了一兜,趁陈老师去上课时在家剥肉。

可是海螺肉哪里是那么好剥的,宋医生手生煮过头了的海螺肉更是死死地卡在壳里怎么也弄不出来。

一不小心使了蛮力,坚硬凹凸的壳壁顺着惯性就在他掌心划了一道口子。

当晚吃饭的时候,陈盼之正捞着汤里的螺肉一口一个吃得香,余光中却瞥见,宋医生竟然改了左手吃饭!

她当即放下筷子就去掰他的右手。

“老婆,没什么,我就想练练左手!”

陈盼之才不信这种鬼话。

果然一道颇深的伤口躺在宋景明的手心。

她不说话,拉着他的右手只是沉默地掉泪,任凭宋医生怎么做保证说好话都没用。

泪珠越来越密,连成了线,沾湿了宋景明的指尖,滚烫得让他心疼。

“知道了,以后不做了。”宋景明这时才意识到这事在妻子心里的严重性,正色道。

“真的?”

“真的!”

“那吃饭吧。”

陈盼之祭出挥泪绝招之后,宋景明这才金鸣收兵。

炉上的老火汤罐消停了好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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