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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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似此星辰非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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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母还住在伯尔尼,每天管理庄园,指挥人手供应伙食,偶尔亲自炒两个菜。

还要教女学生和庄园雇佣的农妇湘绣的手艺,日子过得很充实,乐不思湘,短期内没有回石兰冲的计划。

家里剩下兰祚一个人, 在徐夫子的私塾读书,平时都是住在石老爷家跟着吃饭的。

当然,兰迪跟石远朋友归朋友,兰祚的伙食费要交的。

兰迪前天回乡,兰祚只是回来匆匆跟哥哥见了一面,就又回石老爷家了。

徐夫子安排的课业非常紧, 四书五经要背, 现在还增加了屠龙术的内容,兰祚也是每天忙得团团转。

兰迪老宅原来是空的, 现在东屋住了兰迪、刘明、三毛三个人,明娜自己住在西屋。

兰迪和三毛出去见贝胡子,刘明忙着招兵,为了怕明娜孤单,兰迪特意留了小梅陪她。

不过小梅死活不肯进院子,两天来倒是陪着明娜转遍了石兰冲。

乡亲们都对这个有礼貌的洋娃娃非常喜欢,明娜也对这里从没见过的异国风情充满了好奇。

兰迪和三毛下马的时候,小梅正躺在大门东边那块卧龙石上。

明娜靠在小梅的身上,嘴里哼着小调,“石兰溪,转过了九道弯,五十里水路到湘江,江边有个湘南县呦……”

“海青你回来啦,我今天中午在石老爷家和兰祚一起吃的饭,那个辣猪手真好吃。”

三毛围着明娜转了半圈,“你吃辣猪手了?”

“是啊,还有剁椒鱼头、麻辣子鸡、永州血鸭, 这里的菜真好吃。

那条鱼还是小梅在石兰溪里捉的呢, 小梅游泳的姿势可漂亮了。”

三毛双挑大指,“真是太佩服了,你可能不知道,阿花第一次吃辣猪手,在院子里跳了十多分钟。”

阿花刚从宠物空间里自己跳出来,就听到三毛讲自己的糗事,溜着边混进了院子里,习惯地趴在灶间外面,双爪捂住了脸。

三毛不自觉地也靠着小梅坐下,“我就吃不了这里的辣椒,这里的菜,除了红烧肉没有我爱吃的。

等有空到了魔市,我请你吃水晶虾仁、八宝鸭和白斩鸡,可好吃了。

还有剑丘的松鼠鱼、叫花鸡、酱汁肉。

我跟你说,我第一次吃酱汁肉,还是跟了兰迪老大后,在敬业号上吃的,当时我饿了两天,差点没把舌头吞下去。

我现在可是魔市青帮的红棍,在魔市横着走的, 到了魔市你就听我的安排……

对了,你刚才哼的是这里的小调吧?我听老大也哼过。等到了魔市,我请你去听剑丘评弹。

我以前都是混进场子里跟着听,还经常被赶出来。

现在我要带你去,那得特意揉两个铁胆,后面跟着四个打手,牵两条狼狗。

西湖龙井叫两壶,喝一壶扔一壶,瓜子话梅随便吃。

不买票不给钱,那个当年赶我出去的伙计,还得点头哈腰管我叫大爷。”

明娜捂着嘴笑,“海青你一定是说着玩儿的,你怎么会是那样的恶霸?”

“我就是不服气当年那个小伙计欺负我的样子,专门要去气气他。那些说书的唱曲的可不容易,都是穷苦人,一定得打赏。

尤其是那个说书的李胖子,说的‘光明神使大唐传奇’,我可爱听了,我小时候白听了好几年,他也不赶我走。

等再去听的时候,我要给他个万赏,把小时候白听的钱都给他补回去。”

“啊?一万金币也太多了吧?”

“哪里会有一万金币?你是太有钱了,不知道穷人的日子。

一万个铜钱而已,也就值一百金币,那也够那个胖子乐颠馅的了,他一个说书的可穷得很,够他吃好几年的了。

据说他就发过一次财,有回有个土豪医生听得高兴,打赏了他一千金币,他用那笔钱在魔市买了个大房子,给儿子娶了媳妇。

他后来说书,竟然把那个医生编排了进去,说是空前绝后的大学问家,在光明神界每天指点光明神使的学问。

还信誓旦旦地说,光明神使从光明神界带回来,给翕侯陈有才的那些技术资料,都是那个医生给光明神使的。

反着咱们谁也没去过光明神界,他还不是随便编?”

“那可不一定,我在尼德兰王宫里,看到过一本上古流传下来的书,叫《一梦入大唐》什么的,好像也提及有这么个医生。”

“你也看过那本书?我和兰迪老大在寻龙村,颜老板手上也见过。

你们王室啊,大老板啊都看,世面上却没有流传,一定是非常珍贵的,看来看了的话一定大有好处,哪天去尼德兰,你也借给我看看呗?”

“好啊,我们那里啊,到处都是郁金香,海边还有巨大的风车,好多地都是从海里圈出来的。

不过我妈妈对我很严厉,总是叫我读书,学礼仪什么的,都不让我出去玩。

好不容易跟着菲利普叔叔去一回巴达维亚,终于找机会溜出来了,我可不想这么早就回去,一定要多玩几天。

你们大夏这里最好玩了,露西亚那里的罗宋汤一点也不好喝,这里的菜却都好吃得很,比我们尼德兰那里强多了。

我最近都胖了,海青你是不是不喜欢胖子?”

“我从小就饿得露肋骨,现在还没长多高,就喜欢胖子。”

三毛和小桂子在一起的时候,整天斗嘴,三毛说一句,小桂子就有十句话等着他。

明娜则对三毛十分崇拜,三毛哇啦哇啦地说,明娜就捧着脸静静地听,偶尔插几句话,也是顺着三毛说。

三毛只觉得整个人都漂浮在空中,看石兰冲的天是蓝的可爱,云彩也是白的可爱,整个世界都是五彩缤纷的。

明娜也心情好得不得了,“我哥哥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夭折了,爸妈就我这么一个女儿。

妈妈给我找的那些伙伴,跟我说话的时候都小心得很,好没意思。

我在三宝垄被坏人袭击,本来吓坏了,可是海青你救了我。

你们的小队都是好人,跟你们跑出来这些天啊,是我十二年来,最快乐的日子。”

两人靠在小梅的背上,说个没完,天空渐渐暗下来,星星开始闪烁,两人都忘了去吃饭。

小梅在旁边静静地听着,大大的龙眼眨啊眨,有点湿润。

自己在龙窟是个异类,呆了一千四百年,一直受气来着,从来没有谈得来的伙伴,自己的智力,一直是个小孩子。

到了兰迪小队后,半年来跟着这些伙伴经历了好多的事,短短的时间,好像比过去一千多年经历得都多,自己一下子就长大了。

龙族是不可能有自己的知己了,将来自己化成了人,能不能像明娜这样,找到一个谈得来的伙伴呢?

兰迪跟着刘明并没有进堂屋,而是绕过正屋,来到了后院。

这里原来是菜地,现在是冬天,菜什么的没有了,扎了二十顶帐篷,住着刘明这两天在附近招来的新兵。

帐篷旁边支起了大锅,炊事班正在做饭。

其他的新兵在排长们的指挥下,在练习立正稍息齐步走。

刘明已经用开始用军法对这些新兵进行训练,才练了一天,就很有样子了。

湘南是出湘军的地方,愿意参军的老乡训练起来相当容易。

天竺的新兵,左右脚都分不清,而且胆子都小得很。

那些负责训练天竺兵的精灵军官,要是知道刘明在湘南随便招的新兵,都是敢打敢冲,快就能训练有素,一定羡慕得要死。

刘明一边走,一边介绍,“这个军事奇才不是这附近的,是从怀化来,路过这里的。

年纪小了些,才十六岁而已,还是个侗族孩子。我都不打算要,结果一谈之下,真是人不可貌相。

粟多珍,过来,见见兰迪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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