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上的人类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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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世界上最后一位嬉皮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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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道路茫茫,似乎永无尽头;

眼下的时光短暂,却如此易逝难收——

罗伯特·亨特

格雷格生于20世纪50年代,在纽约皇后区的一个家庭舒适地成长,他颇具天赋,从小就富有吸引力。他的未来应该一帆风顺。就像他的父亲一样,从事一份安定的职业,并以此谋生,或者成为一名词曲作者,因为他很早就在写歌上表现出天分。但是,就像20世纪60年代后期所有的青年人一样,他逐渐变得不安分,变得愤世嫉俗,拷问周围一切;开始厌烦父母那一代人循规蹈矩的生活,憎恨好战的政府的统治。他要反抗,要寻找自己的理想,梦想找到自己生活的向导,找到自己崇拜的偶像和引路人。1967年,他要寻找的这一切全都有了,就是那一年著名的“爱之夏”运动。他去听了艾伦·金斯柏格的演讲,并为此日夜守候;他喜爱摇滚音乐,尤其是迷幻摇滚,他最喜欢的就是“感恩而死”乐队。

渐渐地,他和父母、老师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多,在父母面前表现得狂躁好斗,在学校里对老师也有诸多不满。1968年,蒂莫西·利里喊出了一句响亮口号,要美国的年轻人“审视内心,关注社会,退出世俗”。格雷格留起了长发,本来是个好学生的他,也从学校退学。他离开家,住进了纽约“东村的嬉皮士之家”,在那里他放下了迷幻摇滚,融入了纽约“东村”的大麻文化,和他那一代的年轻人一样,寻求乌托邦的理想,寻求内心的自由和“更高层次的觉悟”。

不过,仅仅“关注社会”并不能让格雷格感到满足,他需要的是一种更为系统化的生活。1969年,他和许多迷惘的年轻人一样,开始被印度教的吠檀多派教吸引。在这个社团所在的第二大街,在克利须那意识的影响下,格雷格和其他人一样,停止使用致幻药物,用信仰的提升来代替致幻药品带来的快感。威廉姆·詹姆斯认为,解决耽酒症的唯一有效途径,就是宗教迷恋。哲学、伙伴、吟诵、简朴的生活和那位印度教偶像的独特魅力,这一切对格雷格来说就像是天意的启示,几乎就在那一刻,他成了一名虔诚的信徒、一名皈依者。现在,他的生活有了中心,有了目的和意义。在他转变宗教信仰最初的几个星期,他在纽约东村四处游荡,穿着猩红色的长袍,嘴里吟诵着印度教克利须那神颂歌,20世纪70年代初,他就搬到布鲁克林区最大的寺庙修行了。最初,他的父母激烈地反对,后来没有办法,只好同意了。他的父亲很有哲学意味地说:“也许这会对他有所帮助。谁知道呢?也许这就是他需要去走的道路。”

格雷格在这个寺庙的第一年过得很好:他很顺从、直率、虔诚,而且尽职尽责。一位同他一起修行的印度教徒说,格雷格成了一位圣者。到了1971年初,格雷格已经对信条极其效忠,他被派往新奥尔良的寺院。在布鲁克林的寺庙中,父母偶尔还能够看到他,但是现在和他的联系几乎彻底中断了。

在格雷格转变宗教信仰之后的第二年,他开始抱怨自己的视力变得越来越模糊。不过,因为宗教活动,和他一起修行的人会说,那是他的内心被神的光明彻底照亮。他们说,这是他的“内心之光”在逐步变得明亮。最初格雷格还很担心自己的视力问题,但是这种灵性的解释让他安下心来。他的视力变得愈加微弱,但是他不再抱怨了。不仅如此,他看起来确实变得更加具有灵性,在突然之间获得了一种迷人的宁静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表现出此前的那种不耐烦。胃口也开始大减,有时候还会出现晕眩,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微笑(有人说是“显灵”了)。他的导师说,这是一种至高的境界,他正在变成一位圣人。寺院的人认为,在这个特殊的阶段,他需要被保护起来。于是,他不再外出,做任何事都有专人陪伴,与外部世界的接触差不多都被禁止了。

尽管格雷格的父母不再和他保持直接的联系,他们还是能偶尔从寺院里获悉一些格雷格的近况。寺院提供的情况表明,格雷格的精神修炼突飞猛进,他已经“大彻大悟”。在父母眼里,格雷格已面目全非,性情大变,他们开始为他担心。他们曾直接给格雷格的印度教导师写信,之后便接到一封充满宽慰的非常可靠的回复。

永远活在60年代

转眼3年过去了,格雷格的父母决定亲自去看一下自己的儿子。当时格雷格的父亲身体状况已经变得很糟糕,他担心自己再也见不到这个多年不见的儿子。获悉情况之后,寺院最终决定允许格雷格的父母去探视他。于是1975年,在分别4年之后,他们在新奥尔良的寺院里见到了格雷格。

当他们看到他时,吓了一大跳:那个消瘦的留着长发的儿子,已经变成了一个头发光秃的胖子;他脸上一直挂着一种傻呵呵(至少他的父亲是这么形容的)的笑容;他时不时地会唱出几句歌或押韵的词句,并作出独特的评论。但是除此之外,他已经不再表现出任何更深层次的情绪活动(他的父亲说:“格雷格就像是被掏空了一样,脑子里什么都没有了。”),对周围世界的一切,他完全失去了兴趣。他的神经已经彻底错乱了,而且彻底变成了一个瞎子。在他的父母提出申请后,寺院竟然允许他离开,也许他们现在也觉得,格雷格的修炼有些过头了,他的状况已经有些让人担心。

格雷格住进了医院接受检查,后来又被转入神经科接受治疗。脑电图表明,格雷格脑子的中间部位长出了一个异常大的肿瘤,肿瘤破坏了脑下垂体和临近的视觉交叉区,并且扩展压迫到了两侧的额叶。肿瘤还向后伸展到了颞叶,并且向下压迫到了中脑还有前脑部位。诊断发现,肿瘤并非恶性,只是一个脑膜瘤,但是它已经长到了一个橘子那么大。尽管医生有能力把它完全摘除,但是它所造成的影响已经很难彻底消除了。

现在,格雷格不仅双目失明,而且神经和精神系统都受到了严重的破坏。也许只要有一点基本的医学常识,或者在他刚刚开始抱怨视力微弱的时候就到医院进行诊治,这些灾难性的后果都可以完全避免。不幸的是,现在已经完全不能(或者可能性微乎其微)指望他彻底康复了。于是,格雷格被送到了威廉·布里奇医院,一所专门收治慢性病患的医院。一个年仅25岁的小伙子,正值活跃灿烂的青春年华就此完全终结了,他的症状在医生看来,毫无挽回的希望。

我第一次见到格雷格是在1977年的4月,当时他刚到威廉·布里奇医院。脸上没有胡须,举止就像个孩子,他看上去要比25岁的真实年龄还要小些。他很胖,一动不动地坐在轮椅里,面孔苍白、迷惘,视力丧失的眼睛随意地翻动着。他看起来完全缺乏正常的反应,也没有和人进行现场沟通的能力,可是我在和他交谈的时候发现,他的应答还是很迅速,而且很得体的。当然,有的时候他会说出一些奇怪的话,并由此引发一些相关的联想,有时还会突然唱起歌,或者嘴里念念有词。在问题和问题之间,如果间隔空闲时间比较长,他就会陷入深深的沉默;如果间隔的时间超过一分钟,他还会哼起克利须那经文,或者是咕咕哝哝地念咒语。他说,“一个全心全意的信徒”会毫无保留地为组织的信条和目标献身。

从他那里,我几乎得不到任何关于他自己经历逻辑连贯的描述。一开始我问他,怎么会到这家医院来。他并不确定是什么原因,还给出几种不同的答案。他先是回答说:“因为我不太聪明。”后来又说:“因为我以前吸毒。”他知道自己曾经在克利须那主圣堂(“那是座红色的房子,在布鲁克林亨利大街439号”)待过,但是他并不记得自己曾被派到新奥尔良。对于他在那之后开始出现有病的征兆(最主要的就是视力开始变得越来越弱),他也毫无记忆。而且,他似乎对自己的现状和身体出现的问题并不了解:不知道自己已经失明,不能再平稳地行走,甚至对自己的病症也完全没有意识。

无意识而且漠然。他看上去平静淡定、坦然自若,内心似乎没有任何情绪。也正是这种异乎寻常的平静,让他的那些教友把这看成了一种“极乐”,确实,格雷格自己也是这么说的。我一度重复问他同一个问题:“你现在感觉如何?”他总是回答:“我感觉自己处于极乐的境界。”“我害怕重新堕落到那个物质的世界。”在格雷格刚开始住进医院的那段时间,他的教友还经常会去看他。我数次在楼道里看到他们穿着藏红色的僧袍进出他的房间。他们来探视这位可怜的、失明的、虚弱的格雷格,围绕在他的身边,他们认为他已经顺利得到了“超度”,已经“大彻大悟”。

当我问他现在的一些人和事,我发现,他对时间地点的迷惑和错乱程度还是相当深的。我问他现在的总统是谁,他回答说是林登·约翰逊,接着又补充说:“就是被枪击的那个。”我提示说:“那是吉米……”他马上回答说:“吉米·亨德里克斯。”我大声笑了起来。他说:“让一个音乐家入主白宫,也许是个好主意。”我又问了几个问题,这更让我确信,在格雷格的脑子里,对过去事情的记忆,几乎没有一件是发生在1970年之后的。而且他所能记住的事件的时间顺序和逻辑关系也都是不对的。他的状态停留在或者说搁浅在了上个世纪的60年代,他的记忆、他内心的生活,从那段之后,就已经停滞不前了。

格雷格的肿瘤发展得很慢,不过到1976年彻底割除的时候,也已经长得很大了。在肿瘤发展的后期,大脑的局部遭受了破坏,才导致他无法记住任何新的事物。格雷格确实在记忆60年代后期及其之后的事情上碰到了不少困难——尽管不是完全的,而只是部分地无法记忆。而他对该时间段之前的事情,却记得相当清楚。肿瘤的发展除了让他无法再记住新经历的事件,还侵蚀了他对肿瘤发生之前已发生的事情的记忆,他只能记得一部分,或者偶尔还能想起;而在1970年之后发生的事情,则几乎没有记忆(逆行性遗忘)。这种遗忘也不是从某一个时间点就被彻底清除,而是存在一个发展的梯度:在1966年到1967年之间发生的事情,他全部记得;1968年到1969年之间的事则几乎毫无记忆。

不难发现,他的即刻遗忘症也非常严重。我给他一组词汇,一分钟之后,表中的词汇他就一个都记不起来了。我告诉他一个故事,然后让他重复给我听。他在复述的时候非常吃力,而且感觉迷惑,会在复述中添加很多原故事没有的东西,还加入很多错误的联系——有的挺好笑,还有的非常诡异——5分钟左右的时间内,他说的事情就和原故事大相径庭了。比如我告诉他一个关于一只狮子和一只老鼠的故事,他很快就会离开这个本来的故事,说老鼠要吃掉狮子——在他的故事里,老鼠变成了一只硕大的老鼠,狮子变成了一只幼小的狮子。故事的两个主角都发生了变异。我问他为什么要离开原来的故事,格雷格解释说,老鼠和狮子都是他梦中的角色,又说这是一段“从另一个角度讲述的历史”,在这段历史中,老鼠才是真正的丛林之王。5分钟之后,他对原来的故事已经没有丝毫印象了。

我从医院的义工那里听说,格雷格非常热爱音乐,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的摇滚乐。一走进他的房间,我就看到一堆一堆的唱片,在他的床边还放着一把吉他。于是,我就开始问他一些关于音乐的问题,一谈到这个话题,他突然之间像是变了一个人,那些思维的不连贯、对外界的冷漠,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滔滔不绝地和我谈论起他喜欢的乐队和钟爱的作品,首当其冲的就是“感恩而死”乐队。“我看过他们的演唱会,就在中央公园那边的菲尔莫尔剧院。”他记得整场演出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节目,其中他最喜爱的就是《烟草路》。歌曲名称触发了旋律,于是格雷格情不自禁地唱了起来。唱歌时,他情绪饱满、神采飞扬,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表现出一丁点类似的情感。此时此刻他整个人都变了,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格雷格,一个非常健全的人。

“你是什么时候在中央公园听他们的演唱会的?”我问道。

“有一阵子了,恐怕得有一年多了。”他回答道。实际上,乐队最后一次在那里表演是在1969年,这早已是多年之前的事了。当时的那个菲尔莫尔是著名的摇滚演出剧场,格雷格曾在那里看过这个乐队的演出,剧场在上世纪70年代早期就关闭了。他继续告诉我说,他在亨特学院听过吉米·亨德里克斯的演奏,还有奶油乐队,杰克·布鲁斯是贝司手,埃里克·克莱普顿是主音吉他,“绝妙鼓手”则是金格·贝克。“吉米·亨德里克斯,”他沉思着追问说,“他现在怎么样?现在很少听到他演奏。”我们还提到了滚石乐队和披头士乐队——格雷格评论说那真是伟大的组合。“但是他们都不能像‘感恩而死’乐队那样,几乎可以让我灵魂出窍。多好的一支乐队啊。再也没有一支乐队能够像他们那样了。杰里·加西亚,他就是一位圣人、一个天才。米基·哈特、比尔·克鲁兹曼都是伟大的鼓手。还有鲍勃·韦尔、菲尔·莱什,罗恩·皮格彭——我真是太喜欢他了。”

这种对音乐的痴迷让他的健忘症显得没有那么严重。他清晰地记着从1964年到1968年间所有的歌曲。他能够记得1967年“感恩而死”乐队每一个成员的名字。然而,他并不知道,皮格彭、吉米·亨德里克斯、詹妮斯·乔普林都早已经不在人世。他的记忆从1970年或者更早一点就被切断了。他被遗忘在了20世纪的60年代,不能再继续前行。他成了一块活化石,成了最后一位活着的嬉皮士。

起先,我不想直接让格雷格直面自己得了健忘症的事实,不想让他知道他已经失去了对时间的感觉,甚至不想给他任何这方面的暗示(他对异常的东西和声音都是非常敏感的),于是我转变话题,只是告诉他:“让我来帮你检查一下。”

就像我提到的,他的身体已经很虚弱,四肢都有**,就症状而言,左半身比右半身厉害,脚比手厉害。他已经无法自己站着。他的眼部肌肉出现了大面积的萎缩,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但奇怪的是,他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失明了。他会猜测说,我拿给他的是一只蓝色的气球、一只红色钢笔,实际上我拿给他的是一把绿色的梳子,还有一块怀表。实际上,他似乎根本就没有用眼睛看任何东西,在我和他谈话的时候,他也没有要转过身的打算,所以常常并不是和我面对面地交谈。我问他看东西还方便吗,他回答说,自己的眼睛“不是那么好”,但是又补充说,他很喜欢看电视。后来我注意到,他所说的“看电视”,只是在跟着电视机或者电影里的声音进行联想,自己在头脑中创造画面(他甚至脸都不朝向电视的方向,看也不看一眼)。这就是他所说的“看电视”,在他现在的头脑里,人们看电视也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可能他早就不明白“看”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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