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逆袭之不当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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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至尊侠侣(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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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车马行,刘景瑞日常吐槽一下古代糟糕的条件,从居陵县到瑞金只能走陆路,一般都需要走上两个月这样子,好想念现代动车那飞一样的速度,算了,不多说了……

既然要远行,自然不能缺了干粮,刘景瑞在林管家的建议下买了些干粮、风寒药包、出行必备物品和一些糖果点心,前前后后下来花费了近一百两银子,占最大份额的是租车的费用,最后他们大包小包地回了南宫家。

当天晚上,南宫荣本来想办一桌酒席为刘景瑞他们送行的,但是刘景瑞身上戴孝,不能喝酒又不能吃荤的,所以就放弃了,不过南宫晋染找他道别了,他装作整理行李繁忙没时间招待才摆脱,而赵子毅和南宫若茜从头到尾都没有来找他过。

临行那天,来送刘景瑞兄妹三人的也就南宫父子两和林管家,说了一番依依惜别的话,刘景瑞又逼着自己红了眼眶,还装作寻找南宫若茜的身影却找不到的失落模样,最后车夫催促的时候他心里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

“伯父,二哥,珍重!”刘景瑞深深地看了一眼南宫家,抱拳道别后,低头钻进了马车里,车夫挥舞着马鞭,马车渐渐离去。

南宫晋染展开白玉折扇,扇了扇风,目光目送马车远去,不由得感慨道:“爹,你看看阿宸,他这几天成长了许多呢!之前死脑筋不肯退婚,现在倒是想通了!不然我就该使用非常手段了!”

“阿宸是个不错的孩子!经历这么多,再不成长就没有救了,他如今成长了也好,张家就这么点血脉了!”南宫荣摸着胡须心中颇为欣慰,他忽然看向南宫晋染,“茜儿去哪儿了,怎么没见到她?”

“应该在赵子毅那里,您又不是不知道茜儿迷赵子毅跟迷什么似的……”说起这个赵子毅,南宫晋染脸色顿时变得郁闷。

出城门时,刘景瑞给守城的士兵看了路引,之后,马夫一路扬鞭赶马,坐马车的滋味并不好受,车厢里狭窄伸不开腿,而出了县城之后,上了官道,路是坑坑洼洼的,很颠簸,这让他们的屁股都受了些罪,如今屁股都好像颠成几瓣了,挺难受的。

远离了那些人,刘景瑞也不需要再演戏了,他在车厢里坐得憋屈,干脆出来坐在车辕上和车夫时不时地聊天,看一看风景缓解一下疲劳,顺便学一学怎么赶马车。

车夫是个热情又厚道人,虽说古代有一句话,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但是刘景瑞那一身气质怎么看都不像是会抢生意的人,所以他很热情地给刘景瑞说解赶车的方法以及主要注意事项,不出半天时间,刘景瑞已经能上手出师了。

一路上,兴奋劲儿过后,便是枯燥而乏味,在马车上的日子并不好过,他们风餐露宿,饿了啃上几口干粮,渴了就找条小溪补充一下饮水,累了就找一处平坦开阔的地方生个火堆休息……

连着赶了六天的路,终于到了黎阳府,高大森严的城墙,古朴浑厚的气息,每一块砖石上都沉淀着沉甸甸的历史感,让人心胸一下子开阔起来,不由得肃然起敬。

车夫好心把刘景瑞他们送到了一家客栈,刘景瑞抬头一看,悦来客栈,他把行李搬了下来,而两个小的恹恹地坐在箱子上,他们有些萎靡不振了。

幸好刘景瑞很注意身体问题,两个小孩这才没有生病,否则生病了在这古代可不是什么好消息,说到这就不得不吐槽了,古代可是生个风寒都会死人的地方,哪像现代几颗感冒药就解决了。

最后刘景瑞付了钱后就和车夫分道扬镳了,黎阳府看着很繁华热闹,不过他们现在没那个心情去逛,他要了个上等的双人间房间,交了押金又点了些吃的,让小二等他们沐浴过后送到房间里来。

客栈的双人间有两张床,并排着放,中间隔着屏风,环境也就那样,反正在刘景瑞眼里很简陋,可是在这个时代去哪里找五星级酒店呢,现在这种情况只能凑合着住了,小二带他们进房间之后就勤快地帮忙铺床,很快也把温水送了进来。

浴桶是在另外的一扇屏风后,古代讲究七岁不同席,就算是兄妹也是男女有别,刘景瑞只帮了弟弟洗澡,妹妹就只能她自己洗了,虽然过程有一点手忙脚乱,但终于把两个小的收拾干净了,洗去了一身风尘,感觉整个人都轻了许多。

吃了些素粥之后,姐弟两已经支撑不住了,眼皮子上下打架,刘景瑞无奈地一笑,把他们抱上床去休息,一个床一个,他吃了些饭后,在门口和窗户弄了些小机关才去和张洛奇睡觉。

第二天一觉醒来已经日上竿头了,刘景瑞舒服地伸了个懒腰,穿好衣服,简单地洗漱,然后开始打坐练武,经过这一段时间,他已经越来越熟悉内功了,运用自如,再结合太极剑法和掌法之后,威力更甚从前,可以说,除了实战经验,他也是一等一的高手了。

那个男儿心中没有热血,没有个武侠梦?但是曾经作为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小跑一下都要担心心脏能不能受得了的人,刘景瑞根本就不敢想,他平时只能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久而久之这也就成了习惯,习惯了对什么都淡然面对,所以他的情感很淡,淡得平时几乎感受不到,他对感情也很看得开,离别、死别什么的他最多也只是稍稍难过一下而已,并不会怎么悲痛欲绝,这也是为什么之前那两个世界之后他能坦然处之的原因。

没一会儿时间,姐弟两也睡醒了,他们睡眼朦胧,小脸红扑扑的像红苹果一样让人想咬一口,看着休息得很好。

“大哥,早上好!”姐弟两一叠声笑嘻嘻地跟刘景瑞打招呼。

刘景瑞温和地笑着打招呼,在他们自己穿好衣服后,他熟练地帮他们梳头发,原本这项工作是丫鬟做的,可是现在没有丫鬟,所以只能由他顶上了,男孩扎了个小马尾,女孩儿扎了两个小揪揪,点缀了白色的珠花。

张洛雪拿着小铜镜左看看右看看,笑盈盈地弯起了月牙,觉得还是比自己梳的小发髻好上那么一些的,她感觉大哥变了许多,以前的大哥有时候会忽略自己,但是现在他都会帮自己梳头发了,她比较喜欢现在的大哥。

“行了,别臭美了,快过来吃饭吧!”刘景瑞从店小二手中接过托盘,是三分白粥,其中一碗特别大,还有一些小菜,他把粥和菜摆在桌上,又继续说,“吃完饭我们去街上逛一逛,快点啊!”

“好!”姐弟两一听顿时欢呼起来。

吃过饭之后,刘景瑞带着两个小孩出门,走在黎阳府繁华热闹的大街上,两个小的一惊一乍的,好奇的双眼睁得大大的,一副土包子进城的模样,刘景瑞虽是第一次见识古代的街市,但他表现得很沉稳,眼中有些新奇,古代的街再热闹也热闹不过现代的繁华都市,他感兴趣的是那一份古色古香。

一路上在姐弟两人的哀求撒娇下,刘景瑞买了不少小玩意,像冰糖葫芦、糖人、果脯这些东西,看个稀奇而已,他并不怎么喜欢吃这些东西。

半天逛下来,两个小的已经走不动了,刘景瑞不得不一手抱着一个,身上还挂着不少东西,幸好他身怀武功,若是他以前的那个弱鸡身体,自己走路都够呛了哪儿还能拿东西。

路过一处绣坊,刘景瑞想了想便走了进去,他当场画了个具有现代气息的方形口袋的包包,没有拉链就做成松紧绳的模样,用的是棕褐色的麻布料子,双层布料,做得结实一些,因为料子便宜,所以只花了一两银子,两大两小,还让绣娘绣些简单的有好寓意的花样上去装饰一下,不要太过于花哨,叮嘱了一个时辰之后过来拿。

带着小孩做事不方便,但是放在客栈里刘景瑞更不放心,所以他只能带着他们去车马行看一看了,打听一番后,他知道了三天后有一个商队要去瑞金,是周家的商队,并且这个商队还有镖局的人护送,很符合刘景瑞的要求,于是他连忙去找商队。

周家商队的领队是个一身书香气的中年男人,叫做周明和,一身青色宽袖长袍,气度不凡,一双眼睛中透着睿智的光芒,仿佛能看破人心一样。

“你想跟着我们周家的商队去瑞金?”周明和打量着面前带了两个孩子的青年,第一眼就对对方很有好感,“可是,你带着两个孩子远行,这不太方便!”商队一般都会带些人的,但是他担忧的是小孩子在路上容易生病,商队可不会为了给他们治病而停下来。

“周先生,我弟弟妹妹我自己会看顾着,路上要是有什么意外的情况,我们会自己脱队的,不会让你们为难的!”刘景瑞对商队的事情也有一些了解,这情况林管家当初跟他说过的。

周明和迟疑了一会儿,看刘景瑞诚恳而期盼的神情,最后还是同意了:“那好吧,不过丑话说在前头,你记住你自己说的,到时候若是出了事,可别埋怨我们不近人情!”

“不会的,多谢周先生!”刘景瑞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眉眼都温柔了许多,“对了,我们三个需要交多少银子?”跟着商队走自然是需要交银子的,不然谁会让你用公共资源?

“你们三个,大人七十两银子,小孩一个三十两就够了,哦,吃的穿得用的你们自己准备,带的东西不能超过五十斤,我们商队只提供马车和马!”周明和在账簿上记下了刘景瑞他们的一些信息,又叮嘱一句,“三天后卯时整,记得在城门口集合,到时候再交钱,过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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