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光易逝莫负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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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麻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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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春天刨食种下去的种子,秋天吃长成的庄稼,被祸害最多的就是旱地里面的谷子和糜子。他们成群落下的时候,糜子或者谷子陷下去一大片,像被狂风吹倒了似的。啄食粮食倒是其次,它们在起起落落、追追闹闹时会折断很多谷穗,弹落无数谷粒。吞进它们肚子里面的只有十之一二,而糟蹋掉的却有十之八九。

所以在远离村庄的地里,人们会搭起许多稻草人。稻草人的丝带随风飘动,这些敏感的鸟儿短时间内不敢前来。可时间一长,它们如果发现人类的把戏还会再来,这时只能用专人敲锣去赶鸟,在故乡叫“喊雀儿”。故乡的人常说:“雀儿害得不得了,喊都喊不过!啥都种不住!”也难怪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麻雀被列为“四害”之一,在全国整齐划一、处心积虑地捕杀过它们。

麻雀的肉吃起来嫩嫩酥酥的,有点羊肉和鸡肉混杂的味道。大人们吃麻雀的方式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先用开水烫过后拔掉毛,再像杀鸡一样处理了头爪内脏,然后将洗干净的肉放在一起红烧或是爆炒;另一种就是用树叶裹好后再用泥糊上,然后放在火上烘烤。而他们小孩子的吃法则比较简单粗暴,很多时候都是把活的麻雀直接扔进炉膛,再快速盖上炉盖。麻雀在炭火上只扑腾几下,就没了动静。等炉盖缝隙间不再飘出毛骚味的时候,他们急切地用火钳取出烧成黑乎乎一团的麻雀,火急火燎地剥去仍带着火星的黑壳、掐掉烧焦的头部,然后撕下两个大腿,连带着未清理干净的皮毛一起急吼吼地吃起来。对他们这些冬天吃不到肉的农村小孩来说,这第一口麻雀肉别提有多香了。吃完两个大腿,他们将麻雀的躯体掰开,露出仍旧冒着热气、但固化了的内脏。他们找到黄豆大小的心肝,摘果子似地丢进嘴巴。内脏没有皮毛的撩骚味,嚼起来特别香。接着他们扔掉肠肚等其他内脏,美滋滋地吃麻雀肉最多、最肥的地方,就是两个堪称硕大的胸部。想想这小小的鸟儿要扇动多少次翅膀才能练成这样的胸肌啊?只有吃胸部才能算得上吃肉,其他部位的肉实在是少得可怜,可以说不够塞牙缝的。最后,他们会仔仔细细地啃两个翅膀,肉虽然没有多少,但吃起来更有滋味。等所有的部位都吃完了,他们还会意犹未尽地在一堆残渣里翻找没有吃干净的骨头或者脾肾等小的内脏,再砸吧、砸吧嘴,算是过一下最后的瘾。直到实在没有什么可吃的了,才用衣袖擦擦嘴巴,将残渣抛进炉膛。此时才会注意到黑乎乎的手和脸,才发觉期间都不知道吃了多少烧焦了的皮毛。

如果麻雀数量够多,小孩子们每个人可以分到一只,那么吃得还算尽兴。如果几个人分吃一个,难免会争吵,都想吃肉多的地方,这个时候都是用类似于“石头、剪刀、布”的游戏决出先后顺序。如果一个人可以分到两三只麻雀,则吃第一只时总会毛毛躁躁,吃第二只时才会慢条斯理,才能真正品尝出麻雀肉的香味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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